2021年1月28日,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报2020年皮鞋等3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。其中,抽查了7个省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,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15.2%。
本次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抽查,重点检验项目为:输入功率和电流,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,发热,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,耐潮湿,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,非正常工作,稳定性和机械危险,机械强度,结构,内部布线,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,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,接地措施,螺钉和连接,电气间隙、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,噪声,能效等级(单位功效耗电量、单位功效用水量、洗净比),漂洗性能,含水率,连续骚扰电压,骚扰功率、辐射骚扰(或骚扰功率)等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结构、单位功效耗电量、单位功效用水量、洗净比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。
本次抽查中,不合格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的生产单位涉及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、慈溪市童帅电器有限公司、慈溪市可意电器有限公司、宁波松岛电器有限公司、宁波市威煌电器有限公司、宁波多芬电器有限公司、慈溪老公电器有限公司、合肥荣事达电工有限责任公司、广东津晶电器有限公司、成都巨伦科技有限公司。
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,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指导市、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。
不合格产品信息
注:
1.按产品及行政区域排序。
2.复检仍不合格,指产品初检不合格,企业提出复检申请,经复检产品仍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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